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优秀减半年)

时间:2022-10-22 07:47:33 | 文章来源:职结果

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考核中发现公务员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合肥市。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干部考核要 把功夫下在平时的 重要 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