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难吗)

时间:2023-01-12 08:13:13 | 文章来源:职结果

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难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务员法学专业知识考啥
  • 2、公务员民警需要考法律专业知识吗
  • 3、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科目
  • 4、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课法律考哪些内容?

公务员法学专业知识考啥

湖南省考法检系统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同时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等能力。

公务员民警需要考法律专业知识吗

公务员民警不需要考法律专业知识。

只有检察院和法院才要求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加考法律基础知识,其他的不要。公安要考体能测试。

一般民警考基础知识。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科目

一般来说,大多数岗位只要求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某些特定岗位则需要在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例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执法勤务的职位,公检法司系统、特警职位等。

对于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招考单位一般会在公告中或者职位表中明确标明,例如2019年湖南省考公告中明确表示: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同时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等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不考招警专业科目,自带警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最后提醒大家,报考时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职位表等相关官方文件,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另外,未注明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一般情况下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希望可以帮到您

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课法律考哪些内容?

卷一包含科目:

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卷二包含科目:

民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一、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

(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基本要求

二、宪法学部分

(一)宪法学的基本理论

(二)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分类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刑法部分

(一)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

(二)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要件

(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五)犯罪的预备、既遂、未遂及中止

(六)共同犯罪

(七)刑罚

(八)危害公共安全罪

(九)侵犯罪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十)侵犯财产罪

(十一)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十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十三)渎职罪

四、民法部分

(一)民事法律知识中的基本概念

(二)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住所和经常居住地的确定

(四)监护人的顺序及监护人的职责

(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合伙

(七)法人

(八)代理

(九)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十)物权

(十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十二)债权

(十三)人身权的特征及种类

(十四)民事责任

(十五)诉讼时效

(十六)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商法部分

(一)商法基础知识

(二)企业法律制度

(三)公司法律制度

(四)税收法律制度

(五)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六)合同法律制度

(七)保险法律制度

(八)土地法律制度

六、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概述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题

(三)行政行为

(四)抽象行政行为

(五)具体行政行为

(六)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七)行政程序

(八)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赔偿

(十)行政复议

(十一)行政监督

七、国家赔偿法部分

(一)国家赔偿概述

(二)国家赔偿责任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

(四)国家赔偿的方式

(五)其他规定

八、刑事诉讼法部分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五)管辖与回避

(六)辩护与代理

(七)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八)附带民事诉讼

(九)证据

(十)立案

(十一)侦查

(十二)公诉

(十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十四)死刑复核程序

(十五)审判监督程序

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三)诉讼与诉权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五)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六)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七)审判组织

(八)诉讼参加人

(九)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十)对妨碍民事诉讼的的强制措施

(十一)诉讼费用

(十二)审判程序

(十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十、行政诉讼法部分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

(五)行政诉讼参加人

(六)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七)审判监督程序

(八)行政诉讼的判决

(九)我国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法律专业知识历年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正误

四、简答题

五、论述题

六、案例分析题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办公厅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范围有关事项说明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难吗、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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