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专科公务员考试(江苏省苏州市公务员考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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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报考公务员要什么条件?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是统一标准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条件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注:公务员一词,是从日文“公务员(こうむいん)”翻译过来的。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
苏州公务员考试考些什么?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其中: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习可以参考《苏州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常识判断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扩展资料: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9月16日至199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苏州公务员网
苏州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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