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

时间:2023-02-08 08:14:33 | 文章来源:职结果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安局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以及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历年流程时间表

 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及流程

一、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以下为近两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节点安排,以供参考。

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

2015年11月6日

2014年11月6日

网上报名

2015年11月8日9:00至12日17:00

2014年11月13日9:00至17日17:00

笔试时间

2015年12月12日

2014年12月13日

成绩查询

2016年1月中旬

2015年1月中旬

资格复审

2016年1月19日至22日

2015年1月20至23日

岗位调剂

2016年2月1日至2日

2015年2月2日至3日

面试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5日

2015年3月6日至11日

二、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以下流程参考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1.注册及登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邮箱并设置密码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需要再次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承诺等信息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已成功注册并进行身份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成功登录后,依次阅读诚信承诺、考场规则、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相关补充处理规定,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mm*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4.查询提交职位申请:成功上传照片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职位代码查询报考职位的详细信息。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申报信息。待申报职位部门审核不通过后,方可重新申报职位。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于提交职位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以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

2016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北京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1月8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且2015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报考; 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1月8日9:00至2015年11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8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6年1月中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其中,市公安局面向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面试工作将于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2日进行。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各招录机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报考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上面那位同学发布的很详细了,不过在报考的时候还是要看岗位表里面的具体要求,比如在公安岗位中,

招录要求:

1、男性或者女性

2、对学历的要求

3、对专业的要求

4、是否有专业科目的考试(因为一些文职类是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

报考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安部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一、关于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我部职位的考生均须在笔试阶段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内容可参考《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其他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报考指南》。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时间界定

除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作出专门说明的项目之外,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具备。关于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中共预备党员视为符合政治面貌要求。

三、关于英语等级证明

报考要求英语水平等级的职位,须在“外语水平”栏至少注明:英语等级名称、等级层次、获得年月等3项内容。

四、关于学习经历

从大学阶段填起,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名称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详细填写,如“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共7项内容。

五、关于社会工作经历

填写全职社会工作经历情况,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兼职经历须填写在“学习经历”栏中相应位置。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话等5项内容。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各阶段社会工作经历与学习经历累加后,个人简历不能留有三个月以上时间断档。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职位,起止时间可以不连续,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职位要求的相关基层工作经验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六、关于奖惩情况

须至少注明:获得奖惩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惩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惩项目请勿填写。

七、关于学科成绩

各类报考人员须注明取得最高学历学习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内容填到“学科成绩”栏,其他各类人员将相关内容填到“备注”栏。

八、关于家庭成员

须至少注明: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职务等4项内容,如有个别字段不便填写,须作出相关解释。直系亲属及配偶(如已婚)成员填写不能遗漏。

未按上述各项要求填报报考资料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九、关于体能测评

我部将组织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和测评项目以公告为准。

十、关于公安民警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我部将组织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公安民警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公安类型公务员考试都考哪些内容??

公安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专业科目是公安专业科目。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 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 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 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 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2017年公务员考试文科有哪几个科目

1、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3、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公安局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安局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