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书【优秀3篇】

时间:2023-03-02 07:58:48 | 文章来源:职结果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3篇《收养协议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收养协议书 篇一

甲方:

男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年龄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www.huzhidao.co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送养子女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送养子女后,自觉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再生育子女。

2、甲方如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愿意接受处罚。

3、计生部门有权法监督甲方的生育行为。

4、其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登记机关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养子女要办理哪些程序?

1、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是,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则必须订立书面协议。收养年幼儿童的,一般只需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商一致即可,但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的还要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以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2、办理收养登记。

1992年4月1日生效的《收养法》规定除收养弃婴外收养登记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但1998年《收养法》经修改于同年4月1日生效后,收养登记成为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另外,依据我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因此,公告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必经程序,只有在公告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民政部门才能予以登记。

3、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包括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当事人可以选择当事人之一的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当事人办理公证时,也应该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收养证明,经公证机关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但是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需要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最后,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需要指出的是,在收养法颁布生效前所建立的收养关系,只要该收养关系已被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虽未经如上程序,也不能算是违法,收养关系视为成立。但是在《收养法》颁布生效以后,不符合上述程序的所谓“收养”,就是违法的,不能成立收养关系。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残疾当事人,依上述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公证或户口登记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收养协议书 篇二

甲方(送养人):

乙方(收养人):

甲方夫妇同意送一 月女婴取名为 给乙方夫妇收养。为了保证被送养的子女的幸福成长,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收养甲方亲生子女 为养女,并保证收养后视为亲生子女一样对待,绝不歧视她。

二、甲方要求乙方履行自己的保证,把抚养成人,不歧视、不转让、不得借以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三、确定送养关系后乙方将于本协议签订日,一次性向甲方夫妇支付营养补助元整(¥: )。

四、甲方送养子女后,保证不反悔,不监护子女,不探视子女。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抚养被收养人的全部花费。具体标准为每年不低于20000元。

五、从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签订此送养收养协议之日起,协议正式生效后,非因极为特殊事由,送养人不得随意寻原因收回送养的孩子,收养人也不得随意找理由退回收养的孩子;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送养人、收养人各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未尽事宜的处理: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如有牵涉到双方利益的重大意外事件的出现,双方须在相互信任、彼此尊重、平等友好、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面临的相关事务。

甲方(夫妇签字并按指印):

乙方(夫妇签字并按指印):

证明人(签字并按指印):

签定地址:

间:月日 时 年

收养协议书 篇三

收养人:

王明,男,生于1968年1月1日,湖北省黄石市人,住址:新华路23-1号。

郑艳,女,生于1970 年2月15 日,籍贯、住址同上,系王明之妻。

送养人:

王伟,男,生于1970年10月1日,湖北省黄石市人,住址:新华路25-3号。

张彬,女,生于1972年10月8日,籍贯、住址同上,系王伟之妻。

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就收养王军一事,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被收养人王军,男,生于20xx年1月5日,现系黄石市第一小学3年级学生。

第二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收养人王明,无子女,与送养人系同胞弟兄关系,与被收养人系亲伯侄关系,个体经营户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住房,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收养人郑艳,无子女,与王明系夫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第三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

送养人王伟、张彬,无业,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符合法律规定的`送养的条件。

第四条 收养人的义务

送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其他

1、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到黄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本收养协议自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签字、并经黄石市公证机关公证及经黄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即生效。

收养人:(签字、盖章) 送养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虎知道为您提供的3篇《收养协议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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