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通用4篇】

时间:2023-06-26 08:42:06 | 文章来源:职结果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4篇《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如果能帮助到您,虎知道将不胜荣幸。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篇一

姓名:

年级:

年 月 日甲方:

地址:

乙方: 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联系方式:(宅电) 手机

乙方最近学习情况:班级排名

学校排名

考试时间

考试成绩

为了使乙方的学习兴趣给予激发,学习习惯给予培养,学习方法给予改进,学习个性给予发扬,学习潜力给予发挥,应试能力给予加强,学习成绩给予提高,甲方和乙方监护人本着诚信、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委托辅导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费用及相关内容:1、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A 走读班

小学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初一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初二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初三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B全寄宿班

小学 天数 ________ 计费(¥) 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初一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初二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初三 天数 ________ 计费(¥)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C 名师一对一辅导

辅导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包括教师授课费、教务服务费、辅导资料费): (1) 教师1对1面授 小时/周

(2)心理辅导

(3 ) 学习方法指导

2、相关内容

A 经过甲方的咨询和测试,并和乙方(乙方监护人)商定,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辅导要求学习,甲方严格对乙方进行全程个性化课外辅导:

B 甲方对乙方的辅导日期:自 年 月 日至课程结束为止,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即为乙方建立文本档案。档案含学生情况登记表、委托辅导协议、甲方咨询乙方及其监护人记录、及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辅导过程中所产生的辅导方案、学生个人月总结、授课教师教案、授课计划、学生测试卷,学生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研究及分析报告、家长评价教师情况表和其它必要存档内容。

甲方提供一套科学有效的测试题,对乙方进行文化课测试,学习动机测试、学习目标测试、学习兴趣测试、学习习惯测试、学习心态测试等;乙方应如实作答。甲方委派教育咨询师与乙方及乙方监护人沟通。如乙方档案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甲方咨询判断误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甲方组织相关团队对乙方的测试结果和咨询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书写报告,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监护人,私人教师(某公司)和公司存档各一份,该分析报告作为辅导乙方的重要依据。

根据乙方的测试和咨询,甲方制定切实可行的辅导方案和择师标准,并告知乙方监护人。

甲方每周为乙方提供课外辅导,根据乙方的学习情况,认为需要增加课程,可续签协议,费用由乙方承担,为了使乙方的学习卓有成效,甲方根据乙方所使用的教材的版本,为其配备相应的辅导资料,便于授课教师进行认真备课和针对性辅导。

甲方负责培训指导和管理授课老师,乙方必须配合授课老师按照计划完成授课,计划由授课老师交于乙方和乙方监护人,经过乙方监护人签字后可存入学生档案。

每次授课前,甲方授课老师检查上次给学生布置的作业,交将完成的情况记录在教案中,作为授课老师授课的质量反馈,甲方严格管理授课老师,甲方为乙方安排一名学习管理者,专门负责监管授课老师的质量,严禁授课期间和学生聊天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虚心接受家长投诉及时妥善处理。

甲方为乙方指定的个性辅导教案,在授课老师认真辅导完毕需乙方监护人签字,交授课老师存档。

甲方根据乙方学校授课的进度和辅导内容,每月为乙方提供一套相关科目测试题以检测乙方学习状况,乙方应于一周内独立完成并交回甲方教学部进行批改分数,甲方负责将试题答案和解析公布在网站上或者发给乙方学习使用,甲方该月测试分数,试卷评析交给乙方和监护人审核,然后将报告存入学生档案,甲方必须认真分析乙方监护人反映乙方在不同时期的问题,并把解决方案告知乙方和乙方监护人,授课老师然后形成报告存入学生档案。

10.甲方必须综合乙方以上所有存在问题和实际情况,适时优化调整授课计划,师资安排和辅导内容。

11.甲方最大程度保证授课老师的稳定性,为使授课计划顺利完成,有权更换授课老师并提前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乙方监护人)责任和义务

乙方和乙方监护人应到甲方规定的地点报名,进行咨询和测试时,乙方和监护人必须到场。

咨询时,乙方监护人必须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一切真实性建档信息,以供甲方确定对乙方的辅导方案和授课计划,乙方和监护人所提供的信息如有虚假,甲方可在不退款的情况下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乙方和监护人应对授课老师的辅导质量如实评价。

每次授课前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对要辅导的功课进行预习,并作简单的预习笔记,由授课老师检查,无笔记者视为没有预习,如果乙方在预习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在授课的时候必须向授课老师提出。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在学习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向甲方或甲方授课老师请教,争取当日的问题当日解决。

授课老师留给学生的作业,乙方监护人要督促乙方及时完成授课老师留下的预习和复习的任务,甲方做到不定时的抽查,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配备的辅导资料,在协议期内真正理解和掌握辅导资料的相关内容,甲方将定期测试并存档,乙方接受甲方辅导时,必须接受授课老师的严格管理,严禁和老师聊天,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果不接受授课老师对课堂的管理,则甲方有权视情节判定违约。

乙方需接受甲方安排的学习内容和进度,如需变换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认同后方可进行。

在教师授课后,乙方监护人员须每月填写授课质量调查表,交授课老师带回甲方。

乙方需每月写一份个人月总结,总结上个月的学习情况和制订下一个月的学习计划,提供给甲方。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授课时间计划的,须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书面认可,否则视为旷课。

10.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授课老师达成任何异于本协议规定的辅导计划,不得向甲方授课教师垂询任何薪资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

11.若学员对所分配老师不适应,学员有三次申请调换老师的机会,如还是不满意,学员可以申请退费,退费扣除相应课时费用及一次性综合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学生档案作为本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甲方保管,直到双方协议终止,乙方需提供真实情况,双方均不得随意查询和更改档案内容,如果乙方需要可以进行部分复印

在本协议签署后单方解除协议视为违约,由提出解除协议一方支付对方两个月的辅导费用作为赔偿对方的违约金。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未按规定日期交清费用,甲方有条件无条件解除,定金概不退还。

若乙方旷课的,乙方自行承担课时损失责任,并甲方不承担协议责任。

若由于甲方未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助教人选安排的,甲方赔付乙方一倍周课时辅导服务作为补偿。若由于乙方未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迟授课时间计划的,乙方自行承担课时损失责任,并甲方不承担协议责任。乙方推迟授课时间计划超过2周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若由于乙方提供不真实资料签订本协议的,或由于乙方私下和甲方授课教师达成任何异于本协议规定的辅导计划,或若乙方向甲方授课教师垂询任何薪资行为,导致影响教学计划和效果的,以上行为导致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协议,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变化等外部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认之日起生效。协议结束后,双方责任和义务即自动终止。

本协议无新增条款,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在此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免费师范生协议书 篇二

甲方:(招生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xx]34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第五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选拔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六条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八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第九条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十条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

第十二条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第十四条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丙方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七条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对到城镇学校任教的,安排其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第十八条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二十条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十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签订日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篇三

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xx]34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 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 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 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第五条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录取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六条 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第九条 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十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

第十二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个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培养高校根据任教学校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综合考核后录取。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七条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第十八条 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保证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二十条 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十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免费师范生协议书 篇四

甲方:(招生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生源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在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和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招收培养幼儿园男教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xx〕10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乙方具有参加当地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热爱幼教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虎知道○www.huzhidao.com(。

第四条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五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六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五年。

第七条在五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八条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江苏教育学院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按照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

第十一条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丙方同意,可在公办幼儿园间流动。

第十二条免费师范生毕业前不得参加“专转本”等学习,在协议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专升本学习。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四条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公办幼儿园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幼儿园。

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业余、函授性质的专升本学习,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十六条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幼儿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未满五年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4篇《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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