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最新4篇)

时间:2023-07-14 08:25:38 | 文章来源:职结果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4篇《借款合同》,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借款合同 篇一

甲方: 张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上海__塑胶有限公司

丙方: 陆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210,350.00)供乙方购买机器支付首付款使用,该款于20__年__月__日之前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借款收据。

二、利息

上述借款按每月2%的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应当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该月利息。

三、借款期限

乙方所借上述款项的期限为六个月,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应当于到期日后三日内(即 年 月 日前)将本金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210,350.00)一次性偿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借款,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总借款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借款,则根据借款剩余时间占总借款时间的比例乘以前款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不可抗力和发生其他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借款的除外。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当月利息,则每逾一日按该月应收利息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利息,则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及已产生的利息,并按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约定的计算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2、若乙方到期未偿还借款本金的,则每逾一日按未还款部分%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担保

(一)乙方将机器壹台抵押给甲方,作为前述借款的担保。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将该机器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作价处理,甲方对所得款项具有优先受偿权。

(二)丙方陆__为乙方的上述借款行为提供担保,若乙方违约,则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二

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__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__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__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__,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合同 篇三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债权人)乙方:借款人(债务人)

乙方(借款人)因向甲方(出借人)就借款事宜,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借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借款利率及付息日:本合同借款期限内利率为月利率%,每月日付息。

三、还款日期及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即每月的日付清上一月份的利息,依次类推,年月日付清全部本息。

四、保证责任:乙方自愿用自己、做抵(质)押,如乙方不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就抵(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五、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计算逾期利息;(3)乙方不按约定付息,逾期不归还借款导致甲方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愿承担,乙方自愿每天支付给甲方催收费及损失费元。

六、当乙方偿债能力发生变化时,为规避风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下列顺序偿还。(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

八、乙方同意甲方公开不履行义务信息的约定,乙方同意甲方向媒体、网络、居委会、小区、村委会、用人单位、亲朋好友等发布张贴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信息,并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

九、本借款为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共同借款,有共同使用和共同偿还本借款的义务。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险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复印费、催收费、拍卖费、公证费等。

甲方(出借人)签字:乙方(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条

今收到以出借的人民币(大写)(¥:),月利率为%。

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收到借款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四

借款人 关于 项目使用(国家) 借款的转借协议 年 月 日,鉴于借款人 向中国银行 分行申请使用 (借款名称)借款,根据中国银行与 (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借款协议,借款人 与中国银行 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签订本转借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借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项目”指 ;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 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借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借款,“借款人”同 (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借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对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借款的金额和用途

“借款人”在此同意,转借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 。

本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借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借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借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借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开始至 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借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借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借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借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借款:

1。“国外借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借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作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借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借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借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借款人”与国外借款银行联系。如国外借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借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借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借款协议”之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借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借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4篇《借款合同》,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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