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招聘信息(市综合执法局招聘)

时间:2022-11-17 11:01:09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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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风险评估分为哪几类?

做生意失败、深陷传销骗局、遭遇投资陷阱……近日,有关赵作海65万元国家赔偿全赔光的文章引发社会关注。文章称,如果将赵作海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免费为其进行技能、法治培训,或许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一直在不断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江苏苏州和贵州两地了解到,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创新帮扶方式和内容,助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吴宗宪教授说:“由政府出面安置帮教刑释人员,在其他国家很少见,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充分保障人权,也起到减少这类人员重新犯罪的作用。当前安置帮教工作的内容和方式还有待与时俱进,以跟上社会形势的变化。”

刑释人员难回归需帮扶

专职干了4年安置帮教工作,苏州市斜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伍静对刑释人员出狱后回归社会之难深有体会。

去年1月,伍静带队去监狱将服刑近20年的王某接回户籍地。面对曾经的村庄如今高楼耸立、车水马龙,王某非常不安,觉得自己50多岁、仅有小学文化,不可能再适应这个社会。伍静带领社工进行安抚开导的同时,帮助王某申请低保,找了一份社区保洁的工作,王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

吴宗宪曾就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进行调研发现,难以融入社会是重新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监狱环境与现实生活严重割裂,刑释人员普遍存在融入社会难问题。尤其是在出狱后半年内,如果没有外力帮助,刑释人员自己很难应付,既有可能像赵作海一样成为受害者,也很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

不少刑释人员认为,社会比监狱要复杂;适应社会、适应城市,比适应监狱还要难得多。

吴宗宪说:“虽然我国监狱采取很多方式减轻这种割裂,如出狱前3个月至半年强化出监教育,包括最基本的交通卡的使用等,但出监教育不可能赶上社会的具体变化,因此出狱后的安置帮教必须紧跟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实践中,苏州、等地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与法院、监狱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与监狱合作推行衔接前置制度,开展常态化监狱延伸帮教活动等,力求无缝化衔接。去年,市共安置帮教13102人,占刑释人员的97.6%。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苏州共接收刑释人员4646人,安置4557人,安置率98%,帮教4643人,帮教率99.9%。

帮扶落到实处减少犯罪

服刑8年多,张某回到老家时,心灰意冷。参加了司法行政与就业部门开设的创业培训班后,张某萌生办砖厂的想法,并在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帮助下办理了相关手续,申请到10万余元贷款。经过一年多努力,张某不仅还清了贷款,还准备更新设备扩大经营。

就业是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邹琰介绍说,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刑释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定期发布就业招聘信息等工作。

苏州则探索对吸纳刑释人员就业的企业,由财政相应补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彻底解决了少数刑释人员就业难问题。

此外,苏州、等地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对刑释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等,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阎鸿泰说,苏州积极创新帮扶机制,推行精准化帮扶,根据衔接前置情况及危险性评估,将刑释人员分为A、B、C三类,对A、B类实行按需帮扶,提供临时性、阶段性、延续性3种安置帮扶服务内容,因人制宜、一人一案;对C类按需帮扶的同时加强教育管控,提供针对性心理健康服务等。

事实证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苏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以来,刑释人员当年度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以下,处于全省较低水平,2015年重新犯罪两人,重新犯罪率0.02%,创历史新低。

立法完善规范安置帮教

“他们是罪犯,为什么要对他们这么好呢?”阎鸿泰时常会被问到这样的问题。他的解释是,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初期,面临找工作、适应新环境、修复家庭社会关系等诸多现实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引导与帮助;刑释人员属于风险较高人群,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帮扶,容易因生活所迫、情绪冲动等再犯罪,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社会。

邹琰说,不仅一些群众不理解安置帮教工作,有的基层党委政府也重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不出成绩,且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有的政府部门认为,这是司法行政一家的事,与其无关,导致一些政策难落实。

邹琰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安置帮教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关系。建议完善立法将安置帮教的性质、对象和范围、衔接的程序、刑释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作主体、职能分工、具体安置措施等内容进行明文规定,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阎鸿泰说,目前,安置帮教工作仅有中央部委文件规定,对刑释人员的管理和帮教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造成工作协调、人员管理上的诸多不便,建议出台安置帮教工作条例,使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力量薄弱、经费短缺是目前安置帮教存在的另一个问题。邹琰举例说,各乡镇、街道办司法所98%以上是一人所,不但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还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导致有的工作进度缓慢。这个问题必须解决,确保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吴宗宪注意到,开展安置帮教过程中,不少地方比较注重解决物质问题,如对刑释人员进行临时性经济救助,帮助解决低保等,但在精神方面,如心理问题、人际交往困难等的帮扶相对缺位,在工作技能培训方面缺乏创新。他提出,应培训市场需要的相关职业,建议通过合作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请职业培训机构对刑释人员进行培训。

吴宗宪说:“帮扶刑释人员预防再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仅仅依靠司法行政一家的力量不够,完全依靠政府也非长久之计,需要加大力度引入社会组织参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刑释人员,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市司法局遴选公务员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开考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3:00。

地点:市司法局701会议室。

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天8:30前到市司法局报到。

2.考生经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测量体温、查验绿码后由引导员有序带入候考室(703会议室)抽签。

3.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学习考场纪律,集中保管考生通讯工具,核对考生身份证、报名表,进行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按照面试顺序,引导员依次将考生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司法局招应届毕业生主要干什么工作?

法学本科生的就业前途

一、参加司法考试,然后进入公检法机关单位,或做律师,法律顾问(其资格考试是每年五六月份左右报名,十一月份考试,过了司考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二、参加检察院和法院的招录考试。其性质是法检单独招录,考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其实前两门就是公务员考试的科目)。招入的人员是聘任制,没有正式编制,只是在聘任期间享受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和有关福利待遇(说白了就是合同工)。通过了法检考试,就为今后成为法官、检察官铺平了道路,但是还必须在5年内通过司法考试才有资格晋升法官、检察官。这类考试难度相对不高,竞争也比公务员要小得多,法本学子应好好把握。

三、参加中央的、地方各级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这类考试的难度因级别高低而不同。不过现在公务员报考之热实在让人惊叹,确实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太激烈,所以虽然招考职位虽多,但仍是僧多粥少。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努力一搏,毕竟有机会就有就业的希望。

四、参加研究生考试。报名一般是十月份,考试一般是1月底。

五、申请成为法律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民事、行政案件和成为法律顾问,还可以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但是不能成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其实就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工作者几乎就能涉足律师的大部分业务领域,以至于不明就里的民众把法律工作者称为律师。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学历条件是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在前些年有高中文凭即可,现在则至少要有法专文凭。对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来说,不妨先成为法律工作者,边挣钱边积累实务经验,同时还得准备通过司法考试,除了学历条件外,要成为法律工作者还得在法律服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并经法律服务所同意聘用,再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具体程序可以咨询司法行政机关。

六、参加各种招聘会和网上投简陋(推荐中华英才网),找本专业或跨专业的工作。

七、考取教师资格证。虽然法学是非师范专业,但现在也可以去考,只是不知学校是否要法学专业的学生去教学。这取决于你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或者你自己的实力和表现。

司法局有工勤编制吗?

司法局有工勤编制。设有工勤人员岗位。

工勤编制不同于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工勤编制人员,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

司法局是行政机关,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故也属于行政编制。可由国家或相关上级部门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设置的提供人工勤员数量和职务安排,以及固定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的领导。司法局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例:

经仁怀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仁怀市司法局在岗派遣人员、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司法助理员1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仁怀市司法局管理使用且在岗的购买服务人员、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行为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的;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11月23日9:00-17︰00。

2、报名地点:仁怀市司法局政工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中下载《仁怀市定向公开招聘第二批司法行政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打印并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并列人员进行第二次考试,取成绩最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仁怀市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调配。

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规定的初级工及以下标准执行,今后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调整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发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初级工及以下工资标准执行。

2、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500元/月记,按季度发放。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由用工单位在其个人收入中代扣代缴。

4、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均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享受以上1、2、3、4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二)管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制定的《仁怀市司法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十一、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仁怀市司法局予以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考生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间要求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1—22235658 (仁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851—22233615(仁怀市司法局政工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局

参考资料来源:仁怀市政府网-招聘第二批司法行政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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