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兼职待遇标准文件(招聘兼职)

时间:2023-04-23 16:49:14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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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兼职取酬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从事兼职获取报酬。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扩展资料:

公务员也不可以参与经商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兼职有三薪吗

【法律分析】

兼职是否享受“三薪”待遇须根据劳资关系的构成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不能双重构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情况再行兼职的,兼职关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也就是说兼职获得“三薪”没有法源支持;但要是与其它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与兼职的用人单位存在了劳动关系则应享受“三薪”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7年,新劳动法中规定兼职工最低多少钱一个小时?

劳动法没有规定,由所在省市人民政府规定。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7〕46号

各相关单位、各类企业: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4号)、《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连人社发〔2017〕199 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赣榆区(三类地区)15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赣榆区(三类地区)13.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017年7月4日

兼职工资标准

兼职即是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所谓“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意见》有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按月支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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