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待遇(农民工工资)

时间:2023-05-08 08:55:03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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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待遇有什么

法律分析:在农村低保通常重点的保障对象是每人每年1500到2500元左右,一般保障对象是每年1000到1500元每人左右,但由于各地政府的政策不同,每年拿到的低保金也不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特困户有哪些享受待遇

法律分析:特困户主要享受的待遇如下:1、乡村危房改造补贴;2、乡村低保;3、农民看病。乡村医保与城市医保并轨,农民看病享用到城市居民的待遇,局部地域免费为乡村贫穷家庭购置了大病补充保险,以及实行大病救助等政策,贫穷家庭的农民看病可以先看病及时报销,最后在支付本人需求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什么是特困户 享受什么待遇 每月补贴多少 特困户有哪些救助标准

1、特困户是指人均年收入处于特困线以下的家庭。贫困是物质生活困难和生产手段匮乏的整体性状况,一般由生活水平来衡量。当某个人、家庭乃至群体的生活水平比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低时,即为处于贫困状态。量化的测定标准即是贫困线,具体的指标各国相异。中国以年人均最高收入为线,它随物价的变动而调整。中国民政部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将人年均收入200元定为中国的贫困线。由于物价的上涨,新的贫困线已被调整为300元。

2、一般来说,各地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政府都会制定相应的意见,至于享受什么待遇、每月补贴多少钱,各个省市都不一样,以下列一些例子:

(1)重庆市

大幅提高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增长8.3%。

(2)南平市

各县(市、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同步调整,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3)建阳区、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每人每月580元

(4)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每人每月538元

3、保障标准提高后,各地应相应提高原有保障对象的补差金额,平均补助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并落实好因病致贫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低保政策,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哪些人可以获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该如何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规定,获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同时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无人赡养等能力,申请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材料提交与审核。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则不可以申请特困,下面介绍一下申请流程。

一、特困人员供养申请流程

有需要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居民,在符合申请条件下,需要本人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材料。申请内容要体现出具体情况,像家里有几口人,生活来源有哪些,是否需要抚养以及被抚养情况,以及生活中其他特别困难的方面。准备好后,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代理人进行申请,当辖区内委员会了解完你的实际情况,发现你提交材料均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后,完成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通过后街道委员会要告知当地供养政策。

二、特困人员供养人群

符合规定条件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同时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同时需要注意,这些人群中不可以包含家庭有多个子女具备赡养能力,且子女在事业单位或者国企工作。家庭设备不能含有大型农具,高档家具(钢琴),家庭成员生活拮据,不可佩戴贵重首饰,经常出入高档场所。名下不可以拥有企业、股份,固定摊位。不可以拥有两套以上,并且有正在出租房屋等等。这些情况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在上门调查后,均可以核实。

针对特困人员供养人群,在提交材料审核过程中,不仅仅居委会会进行走访调查,更会询问邻里与群众,对于申请人收入状况以及财产状况核实一致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意见,申请人可以在所在街道公示后进行查询。对于没通过审核人员,所在地居委会会书面传达申请人拒绝理由。

特困人员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职工及其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职工: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人均月收入不足560元,农村人均月收入不足305元),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2、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残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8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哪些人可以获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该怎样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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