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按天怎么算(贵州最低工资多少)

时间:2023-05-24 08:54:43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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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习水县最低工资标准

习水县属于的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按照二类地区执行,即110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在每年的6月份公布,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4年6月2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

市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域具体划分为:一类地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二类地区为桐梓县、湄潭县、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三类地区为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

2017年最低工资是多少,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为三大类:一类地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二类地区为桐梓县、湄潭县、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三类地区为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由830元/月/人提高到930元/月/人,二类区由730元/月/人提高到830元/月/人,三类区由650元/月/人提高到740元/月/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8元/人提高到10元/人,二类区由7元/人提高到9元/人,三类区由6元/人提高到8元/人。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该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按多少个工作日计算的

“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四、最低工资根据国家规定: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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