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员考核制度(市公务员体检标准)

时间:2023-06-15 08:40:32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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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有哪些?

1、平时考核,即针对公务员平时工作而进行的曰常考察,主要是记录平时的工作表现,为定期考核积累资料,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

2、定期考核,指有计划地每隔一段时间对公务员进行的比较全面的考察,是一种定期的工作总评,评比结果将会导致奖惩或调动等人事管理活动的进行。

3、专门考核,即针对某些特定事件或能力的考察和评价。

意义:

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职位分类、考核、奖惩、升降、任免、培训、工资福利等项内容。其中,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可以为公务员管理其他各环节上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比如,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务员的升降、奖惩、培训、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现公务员的特长、缺陷和按职位要求进行职位轮换等,还可以运用考核结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如果没有科学、客观的考核,公务员的奖惩、升降、任免、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公务员考核规定要求公务员考核工作要坚持哪些原则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公务员的考察和审核指公务员的考察和审核,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是指拥有法定公务员考核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所明确的公务员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对考核权限内的国家公务员进行的专门性的考察和评价。

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制度性的基础工作,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为了保证公务员考核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结合原则:

全面考核是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逐一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是指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公平原则:

“客观”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公务员作出评价,全面地本质地反映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绩工作情况,避免片面性。

“公正”就是对任何公务员都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要公道,要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公务员的情况。考核结果的使用也要公道,使考核成为激励公务员奋发上进的有效手段。

“公开”就是要将考核的目的、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公之于众,考核结果要书面通知本人。

“民主”就是要走群众路线。比如,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必须有群众代表参加;主管领导在给公务员写评语、提出等次意见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要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等等。

公务员考核分为哪三种考核方式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方法有四种,分别是工作标准法、人员比较法、成果证实法、指标测评法。

一、考核方式

1.工作标准法,即以书面形式预先规定出有关职位工作的各种要求,以此作为考核活动标准的考核办法。

2.人员比较法,即通过人员之间的相互比较而确定各自工作好坏、优劣顺序的考核方法。

3. 成果证实法,是通过对工作成果的考察鉴定活动进而证明受考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绩的考核方法。

4.指标测评法,是将考核活动指标分解成若干项分指标或若干层次的分指标,然后分别予以尽可能精确的测度与评价的考核方法。

三、考核等级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 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 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公务员法规定对领导成员定期考核程序是什么

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是年度考核的第一项程序,是指被考核的公务员将自己本年度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我总结。个人总结要说明工作成绩,也要实

事求是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个人总结的优点是被考核者对自己的情况最了解,总结比较全面,也有利于被考核者作自我反思。不足是有时难以做到客观公正,有时会对错误与不足避重就轻。

2、听取群众意见。各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当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参与考核评议工作。方式主要有找公务员谈心、听取汇报、群众反映等。

听取群众意见是群众路线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反映,目的是使领导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全面、客观、准确。

3、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管领导就是公务员的上一级主管的领导。

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主要考虑到主管领导负责平时的考核工作,和被考核公务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公务员的情况比较熟悉。同时,主管领导是公务员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威对公务员的考核作出建议。

4、机关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在主管领导提出年度考核的等次意见后,一般还有一个复核的程序,即由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在审核基础上,机关负责人便可签字同意,予以确认。

如果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合适的,可以否决经审核的主管领导的考核意见,亲自确定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在实践中,有时机关负责人可以授权考核委员会来最后确定考核意见。

资料扩展:

考核内容: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指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的基本项目。《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这就说明,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有: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政治品德主要是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等。

职业道德主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以及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是否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

社会公德主要看公务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个人品德主要是看公务员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正直、诚信、谦虚谨慎,是否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业务知识是指公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工作能力主要是指公务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事业务工作和处理业务的能力等。包括: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所谓事业心,就是看公务员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工作态度主要看公务员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工作作风重点是看公务员是否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勤奋精神重点是看公务员是否善于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4、绩,指工作实绩

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它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益。

对绩的考核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点是看公务员能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办事效率如何;看公务员工作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没有突出的贡献。

5、廉,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看公务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是否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的规定,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是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核

公务员考核方法

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制度性的基础工作,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为了保证公务员考核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结合原则

全面考核是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逐一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是指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公平原则

“客观”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公务员作出评价,全面地本质地反映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绩工作情况,避免片面性。

“公正”就是对任何公务员都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要公道,要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公务员的情况。考核结果的使用也要公道,使考核成为激励公务员奋发上进的有效手段。

“公开”就是要将考核的目的、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公之于众,考核结果要书面通知本人。

“民主”就是要走群众路线。比如,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必须有群众代表参加;主管领导在给公务员写评语、提出等次意见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要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等等。

分类考核

考核对象不同,考核的标准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以体现机关管理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负责。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进行。

在实际工作中,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也应采取与考核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所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指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的基本项目。《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这就说明,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有: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政治品德主要是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等。

职业道德主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以及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是否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

社会公德主要看公务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个人品德主要是看公务员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正直、诚信、谦虚谨慎,是否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业务知识是指公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工作能力主要是指公务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事业务工作和处理业务的能力等。包括: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不同的机关、层次、岗位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所谓事业心,就是看公务员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工作态度主要看公务员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工作作风重点是看公务员是否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勤奋精神重点是看公务员是否善于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4.绩,指工作实绩

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它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益。对绩的考核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点是看公务员能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办事效率如何;看公务员工作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没有突出的贡献。

5.廉,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看公务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的规定,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是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

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还要考核其是否严格遵守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是否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有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行为等。

3考核方法

公务员考核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考核方法是否得当。《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公务员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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