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参公管理)

时间:2023-07-18 17:10:07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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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签了事业单位违约的话三年内不能考的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吗?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考上公务员、违背国家法律规定招录、进入军队服役等五种情形,单位必须解除事业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

但若合同中有约定服务期须满五年,则在解除合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主要包含(组织超考、培训等相关费用,尤其是定向委培的事业编制,必须赔偿委培期间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

你考试公务员,可以走的,但是建议你处理好原单位关系,主动提出适当赔偿原单位,如果单位领导好一点的,可能不会要你支付违约金。

辞职的话,如上,必须支付违约金,我个人认为你考上好好和单位领导说,他一般情况下还是会放你的。

扩展资料: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其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

一、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扩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的;

2、超职数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

3、随意放宽任职资格条件的;

4、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录用、调任、转任的;

5、违反国家规定,更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2、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3、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4、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5、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6、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7、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8、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9、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0、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1、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注重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执法队伍领导职务归入综合管理类管理),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

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这一类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监狱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包括哪些呢?

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包括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人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

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考核任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交流。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可以越级晋升职级吗

不可以的。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任职年限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并在规定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晋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任职年限,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应当予以免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范围内任职定级。

扩展资料: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调入机关,担任四级高级主办以上职务。

2、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一般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范围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在不同职位类别之间进行。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一般应当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五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考虑其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比照确定职务层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包括哪些职位?

执法类在江苏公务员招聘一般都是B类卷子。

有问题可以追加,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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