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务员遴选( 遴选)

时间:2023-03-28 10:05:03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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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其鲜明的特点:

(一)突出党管干部的原则

1.政策的制定、解释归中组部负责。(第三十五条)

2.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明确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第三条)

3.强调机关党委(党组)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中把好“第一关”的责任。(第十一条)

(二)把政治标准贯穿遴选工作始终

1.在工作原则中突出政治标准。(第三条)

2.在报名资格要求中明确政治标准: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第十二条第一款)

3.在测查内容中突出强调新思想的运用。(第十六条)

4.在考察中强调政治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严把政治关。(第二十一条)

(三)突出法治思维,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结合

1.调整开展遴选工作的党纪党规依据。新增以《公务员转任规定》为根据。删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由于绝大部分遴选选调的是工作人员而非领导干部。

2.强调与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新增报名职位回避规定,与《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衔接。对违反纪律法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强调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整为“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收回权力与部分赋权并行

1.解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的授权。强化遴选政策“一盘棋”的取向。(第三十三条)

2.赋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机关部分权限,包括对遴选工作程序调整的权限(第五条);统筹本辖区内公开遴选工作的权限(第七条);适当调整报名资格条件的权限(第十二条)。

汇川公开招聘和选调的区别

一、遴选、公选、选调都是人才进入机关单位或在单位、岗位间进行调动的有效途径。

1、遴选

遴选是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而中央机关公开遴选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公选

公选,即公开选拔,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通过竞争,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为百姓选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

3、选调

公开选调,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重要渠道。《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公开选调的报名范围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二、三者的区别

1、考试性质有区别

遴选考试的性质是平级调动,招考对象一般要求现任职位与遴选职位相当,考试并不带来职位的升迁,而是工作单位的变化。

公选考试的性质是升职选拔,要求担任相应领导职位达到一定年限。

选调是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可能针对高校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由学校进行推荐,可以获得选调生名额,也可能针对高学历社会人员。

2、考试难易程度有区别

遴选考试难度较公选考试为小,普通遴选考试难度介于科级领导干部公选和公务员考试难度之间,中央机关遴选难度最大不超过处级领导干部公选考试的难度。

公选考试的难度则跟其竞聘的职位有关,职位越高难度越大。

选调的难度相对会更低点。

3、招考范围有区别

遴选考试包括中央统一招考和地方组织两种。中央统一招考即中央机关遴选,遴选对象面向全国各地方组织的遴选考试,其遴选对象多局限于本地。

公选考试多是地方组织部门自行组织,其招考对象一般是面向该省、市、县,偶尔有面向全国范围的招考。

选调的招考范围主要是针对高校中的优秀人才或高学历人员。

跪求贵州省市直单位公务员遴选真题

在实际执行中,各个等次的具体标准,应根据公务员的不同类别、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加以具体化,分别作出规定。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体现了公务员权利保障原则和考核的公开性,使公务员能够了解机关对自己的基本评价,看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此外,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个别人的好恶恩怨、单纯主观印象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考核结果不公平不合理,公务员法还赋予公务员对考核结果申请复核和申诉的权利。对此,本法第十五章专门作了规定。

《公务员法》把定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使考核作用的发挥有了法律保障。《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第七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要予以辞退。

贵州司法局遴选公务员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开考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3:00。

地点:司法局701会议室。

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天8:30前到市司法局报到。

2.考生经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测量体温、查验绿码后由引导员有序带入候考室(703会议室)抽签。

3.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学习考场纪律,集中保管考生通讯工具,核对考生身份证、报名表,进行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按照面试顺序,引导员依次将考生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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