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黑名单(市拖欠工资投诉电话)

时间:2023-06-20 16:53:50 | 文章来源: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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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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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老板会不会进黑名单

你好!需要看您所说的黑名单是什么!一般情况中,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员工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拿到工资。不过,公司拖欠工资违反合同约定,并且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严重的还可能违反刑事法律,所以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公司拖欠工资,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

最后,其实有些公司以为拖欠工资只涉及劳动纠纷,一般不会被要求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便更有恃无恐。其实,只要员工去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公司确有拖欠薪资的行为,并且情况较为严重的,那么将逃不过法律的处罚。不过,若是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公司拖欠工资确有理由的,可以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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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老板会不会进黑名单?

一般拖欠工资老板是不会进黑名单的。日如果你们都去法院状告老板,老板还不给你们发放工资的话,那么法院可能会强制申请。执行,那么老板是有可能进黑名单。

工头拖欠工资一直不给,还把我拉入了黑名单,该怎样稳权?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有什么后果

人社部7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宛介绍,本次发布的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将会在以下方面受到限制和惩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

陈洪宛介绍,针对本次发布的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其支持;办理海关相关业务时,对其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加强单证审核、布控查验、加工贸易担保征收或后续稽查。同时本次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在申请股票发行、债券融资、银行信贷、外汇额度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均会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加大其失信成本。

陈洪宛指出,在本次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联合惩戒方面,我们主要采取“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体现共治理念。首先,加强失信信息共享和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领域的相关主体及行为建立“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推送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其次,签订备忘录的部门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鼓励各地、各部门把查询使用信用信息、运用信用报告嵌入审批、监管流程中,做到“逢办必查”。同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形成联合惩戒的运行闭环,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落到实处。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我们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目的就是加大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及时列入“黑名单”。同时,加快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黑名单”信息的频次,我部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至少每季度推送一次。通过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使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不愿违法、不敢违法”。

二0二二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公司?

新华信用北京7月12日电(记者樊曦 叶昊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日公布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石家庄佐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相关企业和人员将受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在首批“黑名单”上,石家庄佐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重庆市中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缔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来宾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云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合江县三江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分别达百万元以上。

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宛表示,针对本次发布的 “黑名单”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其支持;办理海关相关业务时,对其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加强单证审核、布控查验、加工贸易担保征收或后续稽查;在申请股票发行、债券融资、银行信贷、外汇额度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均会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卫明表示,住建部正在加快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并不断推进全国建筑工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今年1至5月份,住建部共查处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万余件,清欠金额5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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