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

时间:2023-03-07 08:14:21 | 文章来源:职结果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贵州执法类公务员管理,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其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

一、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扩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的;

2、超职数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

3、随意放宽任职资格条件的;

4、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录用、调任、转任的;

5、违反国家规定,更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2、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3、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4、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5、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6、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7、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8、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9、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0、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1、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注重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有规定签了事业单位违约的话三年内不能考的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吗?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考上公务员、违背国家法律规定招录、进入军队服役等五种情形,单位必须解除事业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

但若合同中有约定服务期须满五年,则在解除合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主要包含(组织超考、培训等相关费用,尤其是定向委培的事业编制,必须赔偿委培期间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

你考试公务员,可以走的,但是建议你处理好原单位关系,主动提出适当赔偿原单位,如果单位领导好一点的,可能不会要你支付违约金。

辞职的话,如上,必须支付违约金,我个人认为你考上好好和单位领导说,他一般情况下还是会放你的。

扩展资料: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职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在2019年6月开始全面推行,同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也设置了职级序列的岗位,具体可以分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四个大层级。

督办对应二级巡视

高级主办对应调研员,例如一级高级主办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的一级调研员层级相对应;

主办对应主任科员,例如二级主办与二级主任科员层级相对应;

一、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一、二级科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专门为行政执法单位设置的岗位,在这些单位各职级职数比例基本上是与同等地区同等级别综合管理类单位一致。其他的包括晋升的任职年限,审批权限等等,都是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级来进行。

不管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还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都是可以选择的,在职级并行以后,晋升的难度很大程度上在减小,所以从晋升发展方面看,基本上差异性不是特别大。但是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略微有差异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大多是偏向于执行性和强制性工作,工作室面向于行政相对人,工作的内容可能更为单一,专业性更强。

拓展资料: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在地市级以下机关设立,设立的根据是:工作的性质、执法职能、管理需要三个基础性因素。

覆盖的机关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

综合执法队伍可能是未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存在的主要载体。设置综合执法队伍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执法职能,避免执法权过分分散。

此外,还有一些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的单位或者机关也可以设置行政管理类公务员职位。

虽然一般在地市级以下机关设立,但并不能说其他机关完全不能设置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省级机关和副省级城市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置行政执法类的职位。

但是在很多地方,公务员分类改革还没有完成,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地方并不是特别多,在上海等地我们能够看到专门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九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执法队伍领导职务归入综合管理类管理),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

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这一类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监狱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关于贵州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