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当兵工资(贵州当兵政策待遇)

时间:2023-07-20 08:41:25 | 文章来源:职结果

今天给各位分享贵州当兵工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贵州当兵政策待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现在贵州当兵2年退伍能拿多少钱 越详细越好

你想用当兵的方式去赚钱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看似退伍时很多战士拿了几万元,那不过是没见过钱的年轻孩子们第一次拿那么多的心理作用。其实平均到2年和5年的每个月份,其实工资跟地方几乎一样的收入,或者还少点。如果你为了这个动机去当兵,那劝你还是别去了。当兵就是奉献青春和血汗的,不是去索取的。

当兵有工资吗,有多少?

【法律分析】

有。服兵役期间是有工资的,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如果是走义务兵的方式入伍,在部队里面只需要服役两年即可,义务兵期满之后可以选择退役,也可以选择申请转军士,或者是在部队里面提干等。但是在义务兵期间是没有工资,每个月只能领取义务兵津贴。义务兵每个月的津贴基本在一千元左右。如果是走直招士官的方式入伍,无论专科毕业生还是本科毕业生,进入部队都是授予下士军衔,下士在部队每个月的工资基本在五千到七千元左右。直招士官入伍至少需要服役至中士期满。如果是走直招军官的方式入伍,本科毕业生是授予少尉军衔。在部队里面是按照军官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每个月的工资基本在七千到九千元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第五十四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当兵工资

义务兵服役两年第一年列兵每月1000元左右,第二年上等兵每月1100元左右,义务兵两年退伍费一共是3万元左右,义务兵服役两年后可以晋升为军官领敢工资,一期士官下士每月是5500元左右,退伍费为18万左右,二期士官中士每月7000元左右,退伍费为35万元左右,三期士官每月8500元左右,退伍费65万元左右。 

四级军士长每月工资10000元左右,退伍费95万元左右,三级军士长每月12000元左右,退伍费为125万元左右,二级军士长的每月工资是14000元左右,退伍费是150万元左右,一级军士长的每月是16000元左右,退伍享受退休待遇,偏远地区环境艰苦工资要高一些,当兵虽然辛苦,但是国家从不亏待军人,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国家为保障军人权益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即使以后退伍碧简、转业回地方,也比其他人有就业优势和政策优惠,而对于军人的家庭而言,地碧慧敬方政府都会定期张贴“光荣家属”门牌,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官兵立功受奖时,民政部门还会登门报喜,为了保卫祖国!就是不怕苦!不怕累!磨练斗志!精彩人生!

贵州武警当兵津贴每月多少钱

解放军和武警义务兵,第一年的每月津贴是480元,加上补贴大约是每月一千元的样子。(不含伙食费、出勤补助等),第二年每月增加一百元。

义务兵服役满两年退役,有总额约6.6万的收入,其中养老保险加公积金约为3.5万(存入个人账户中,不可支取),职业年金2.1万,一次性退役金九千元,其他(伙食费、医疗保险)约两千元左右,离队差旅费按标准计发单程,实际到手约3.1万左右。

另外,退役后,还有地方政府发给的一次性服役补助,各地标准不一。以后会按月发到军人保障卡上。

当兵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呢?

一、中国解放军工资(以陆军为例)

1、尉官:排职到连职约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3500元至3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

2、校官:营职到师职约5200元至7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4200元至7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5200元至8800元左右人民币。

3、将官:军职到正兵团职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7800元左右至210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

陆军、海军、空军、二炮部队军官收入接近于武警,士兵津贴则增到480元,士官工资一律在原基础增加40%。

二、青海军人待遇最新规定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一)离休费

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部队军官工资标准

各项补助补贴标准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医专入伍待遇

待遇如下:

一、学业优抚待遇

(一)学生退役复学后,学院给予创新创业和“第二课堂”规定学分。

(二)对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退役复学后,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程,学院给予规定学分,成绩按优秀计;对已修完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程的,可申请该三门课程成绩异动,成绩按优秀计。可申请免修贵州省情和形势与政策两门公共类必修课程,学院给予规定学分,成绩按优秀计算;对已修完贵州省情和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可申请该两门课程成绩异动,成绩按优秀计算。

(三)学生退役复学后,毕业清考后,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可增加一次补考机会。

(四)学生服兵役视为实习合格,并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确定成绩:服役期间达到毕业条件,可以申请毕业,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复学后发放毕业证。

(五)在校生因应征入伍不能参加当学期课程考核的,如已修完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三分之二的课程,学院参考平时学习情况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考核。

(六)学生退役复学后,所在教学系(院)根据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业帮扶方案,选拔专人负责,帮助其完成相关学业的学习。

三、奖励优抚待遇

(一)设立院级国防奖学金,在校生入伍一次性奖励5000元,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注:服满义务兵役后凭所在部队退伍证明到学院领取。)

(二)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免复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

(三)学院将组织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从学院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军属家庭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服役期间每年¥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评优评奖优抚待遇

(一)设立院级“优秀退伍大学生”荣誉称号,表彰退役复学的在校大学生。

(二)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在操行量化考核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参与本系或本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普通退役复学在校生加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嘉奖的每次加10分,荣立三等功每次加15分,荣立二等功每次加20分,以上奖励分值可累计。

(三)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继续求学的,学习期间,在同等条件下,入党、评先评优、评奖学金等方面优先考虑。毕业时,优先推荐面试单位。

五、相关说明

(一)学生在校应征入伍,除享受学院优抚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贵州省和规定的优抚待遇。

(二)本办法适用于从学院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学院征兵指标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全日制专科生。

(三)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相冲突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四)以上政策自2019年4月12日起生效,如与相关国家政策有悖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准,由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负责解释。

关于贵州当兵工资和贵州当兵政策待遇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推荐文章: